在福州廈門旅途中,聽聞米粉含鉛的消息,決定返鄉後研究一番。
有關米粉含鉛的消息出自以下報導: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新北市11日電)新北市消保官抽檢市售米粉及冬粉,發現4家廠牌含有微量重金屬鉛,吃多了恐會導致器官衰敗、血管硬化等,但目前米製品無法可罰。
新北市消保官蕭光展表示,依照衛生署公布的標準,米的鉛含量不可超過0.2ppm(百萬分之一),但法條未對米製品作規範。本次抽檢出含鉛的米粉,鉛含量在0.02至0.03ppm之間,沒有超過其原料「米」的標準,但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將資訊公開,讓消費者作選擇,以維護食品安全。 2012-05-11 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12/5/11/n3586831.htm
http://www.epochtimes.com/b5/12/5/11/n3586831.htm
〔台灣時報記者陳志仁新北市報導〕米粉、冬粉是國人僅次於米飯的重要食糧,為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新北市政府消保官抽檢市售米粉及冬粉,發現四家廠牌含有微量的重金屬鉛,吃多了恐會導致器官衰敗、血管硬化等,但目前米製品卻無法可罰。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蕭光展表示,依照衛生署公布的標準,米的鉛含量不可超過0.2ppm(百萬分之一),但法條未對米製品作規範,而本次抽檢出含鉛的米粉,鉛含量在0.02至0.03ppm之間,沒有超過其原料「米」的標準;但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五條的規定,提供消費者消費的資訊,俾消費者能採取正確的消費行為,以維護其食之安全。 蕭光展指出,根據國內、外醫學報導,重金屬鉛對人體的不良影響,包括會影響嬰兒智力發展或造成過動兒的情況,其對孕婦亦可能造成流產的危險,對成年人而言,若體內的鉛血濃度過高,甚至會導致部分的器官衰敗如腎衰竭等,亦會使血管硬化;因此,消保官為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針對市售的米粉及冬粉,做全面的抽檢。 蕭光展說,這次共抽檢市售十三家公司商號的二十二種品項米粉及冬粉,除進行前述重金屬鉛的檢驗外,亦就此等食品是否含防腐劑及漂白劑(二氧化硫)予以化驗,結果有四品項含有微量的鉛,但目前無法對米製品的廠商開罰。 |
發佈日期: 2012-05-11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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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報導大同小異,不一一列舉。此外,大陸也有類似的報導,但是發生的事件不在台灣,也從略。
根據美國食品藥監局的建議,給小孩吃的糖果類含鉛量應小於 0.1 ppm,目前的規定(2006年訂定)為 0.5 ppm。
http://www.fda.gov/Food/FoodborneIllnessContaminants/Metals/ucm172050.htm#over
http://www.fda.gov/Food/FoodborneIllnessContaminants/Metals/ucm172050.htm#over
米粉及冬粉內含有鉛的成分是因為該類物品於製作過程中添加了含鉛的膨鬆劑(明礬)所產生的。但是其成分仍然沒有超標,新北市消保官稱無法對米製品的廠商開罰是不負責任的說法,正確的說法應該是:目前的法規對於米製品的含鉛量超標,並沒有相對應的罰則,至於米粉及冬粉內含鉛是否超標是無“法”判定的。
如果製造米粉及冬粉的廠商沒有改善的話,身為消費者應該有權利知道在22種產品中,不含鉛的產品有那些,如果有了這些訊息,消費者才能放心購買;廠商也應該協助消費者了解真相,以免損失自身的權益。
至於吃到含鉛的米粉及冬粉,在一個月內如果沒有吃到 7-10 次以上,還是在標準之內的;雖然不可以說是能放心食用,也不需太過於緊張,在不知道何者為安全的產品之前,確實是少吃為妙。
此外,這個事件是發生在2012年的五月,事後消保局或衛生部有沒有跟催?情況有否改善?法規有沒有增添?媒體完全沒有報導,這個就成為了無頭的公案,真正損失的,其實是廠商及消費者。 大牛記於 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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